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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blog串聯]知識產權---特點篇
粉兔受命於部落格張貼十篇宣導智慧財產權之文章,此為第九篇。最近網路觸犯智財權的案例愈來愈多,知識產權的重要性想必是不容小覷,那你知道知識產權有哪些特點嗎?為什麼會這樣呢?一起來看看吧!各位別不小心就成為觸犯智財權的人嚕!敬請部落格友觀看,以免誤觸法網。
知識產權具有以下特點:
- 專有性:除權利人同意或法律規定外,權利人以外的任何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該項權利。這表明除非通過「強制許可」、「合理使用」,或者「征用」等法律程序,否則權利人獨占或壟斷的專有權利受到嚴格保護,他人不得侵犯。
- 地域性:即除非國家間簽有國際公約或雙邊互惠協定外,經一國法律所保護的某項權利只在該國範圍內發生法律效力。
- 時間性:即法律對各項權利的保護,都規定有一定的有效期,各國法律對保護期限的長短可能一致,也可能不完全相同,只有參加國際協定或進行國際申請時,才對某項權利有統一的保護期限。
一般立法保護知識產權主要基於以下理由:
- 保護創造者對其創造的道義和經濟權利及公眾利用這些創造的權利;
- 促進創造性及其結果的傳播與應用,鼓勵公平交易,從而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;
- 推動以外國直接投資、合資經營和授予許可證的形式轉讓技術。
這些受法律保護的權利可以被轉讓、出售、出租,在一些國家甚至還能與普通資產一樣被抵押。但是知識產權一般有一定的限制,如期限的限制以及其他特殊情況(如合理使用等)。
知識產權保護的是權利,而不是產品。一個專利權可以被出售或轉讓,但是該專利權的產品並不受知識產權影響。因此有些人認為「知識壟斷」是一個更合適的詞。事實上知識產權就是經政府授權對某些技術、設計或知識進行壟斷。
*本文來自:維基百科
by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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